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林业厅、农牧业厅、水利厅关于做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内发改农字〔2017〕945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年度验收办法》,由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处调研员云智峰带领的督查组和四个验收小组于2017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对我市8个旗区2015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档案材料和实地调查,对工程的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资金到位使用、建设管理制度、档案资料、工程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核实。杭锦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准格尔旗等5个旗顺利通过验收,达拉特旗、东胜区、乌审旗待资金到位、内业资料完善后方可通过验收。
在验收组与我市交换意见时 ,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处调研员云智峰充分肯定了我市的项目工作,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加强前期工作,严把实施方案审批关;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使参建单位各负其责;三是要积极争取旗区配套资金尽快到位,保证项目得以顺利完成;四是要重视项目后期管护,使项目得以长期发挥效益。 我市水保局副局长乔楠同志表态,将按照自治区验收组提出的各项意见和要求,认真逐项进行落实整改,在今后的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规划审批、实施质量、项目管理等方面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