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举办了《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细则》培训座谈会,旨在加强和规范全市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使用,切实提高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市水保局马振纲局长、齐采力副局长,监督科和执法局全体,各旗区水保(水务)局分管局长及监督局(站)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水保局马局长通报了近年来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细则》出台的意义等方面就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进一步阐释。他强调,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统一思想,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细则》人人知晓,人人明了。二要提高认识,担当维权,把监督执法工作抓好抓实。三要用创新的思维和方法开展工作,确保水土保持补偿费应收尽收。四要文明执法,和谐执法,树立水保执法部门良好形象。
会上,市监督执法局李怀清局长对《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细则》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各旗区针对《细则》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
监督科吕永光科长和执法局方曙敏队长分别讲解了2016年结案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