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进一步加强地方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全面做好年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促进晋陕蒙接壤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按照黄委统一部署和要求,黄委晋陕蒙监督局联合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局、伊金霍洛旗水土保持局、东胜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达拉特旗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准格尔旗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局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1日对伊金霍洛旗、东胜区、达拉特旗和准格尔旗境内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同时为了强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廉洁自律,对地方水土保持监督部门督察人员进行督查。
被督查生产建设项目有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青春塔煤矿及选煤厂工程、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国家高速公路网荣成至乌海高速公路十七沟至大饭铺段、内蒙古准格尔旗荣祥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山不拉煤矿技术改造及配套选煤厂、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泊江海子矿井及选煤厂、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塔拉壕矿井及选煤厂工程、内蒙古汇能煤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6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呼和乌素煤矿露天回收煤柱工程、内蒙古汇能煤电化工园区内煤矿采空区集中连片综合治理、石拉乌素矿井及选煤厂工程、鄂尔多斯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国道210线树林召至东胜段公路改建工程、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烧碱、4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工程项目。
联合督察组深入项目现场,分别对每个项目的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水土保持有关管理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各项目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督察组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并下达了水土保持现场督查意见书,要求生产建设单位严格履行相关责任,积极整改,控制生产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